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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博大公益基金妇女疾病项目申报须知

   一、救助范围为中国境内家庭贫困的女性;

  二、申请人的所有申报资料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情节严重者将对之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四、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肯定获得资助;

  五、申请过程中,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东方博大公益基金管理委员将会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的媒体公示申请人的姓名、照片、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以向社会求助及监督,提交申请即表示申请人同意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

  六、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反馈材料、照片、影像等资料,并同意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将申请人的照片、影像等资料用于公益目的宣传;

  七、东方博大公益基金妇女疾病项目是由北京东方博大医院捐款500万元发起,在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设立的公益项目,未尽事宜由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东方博大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申请人及其监护人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及东方博大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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